白云区汇侨新城片区庭院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0 07:54:54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5-440111-04-02-332840)立项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现对白云区汇侨新城片区庭院燃气管道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白云区汇侨新城片区庭院燃气管道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205-440111-04-02-332840

二、招标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0-28087363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启德路8号云城星悦广场401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迟工   联系电话:020-37608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监督电话:020-8363936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汇侨新城小区。

四、项目概况:埋地管道安装总长度约3680米,其中De250-126米,De200-404米,De160-708米,De110-552米,De90-654米,De63-516米,De50-720米。埋地平板闸阀DN250-2个,埋地聚乙烯阀门De160-1个,1200Q调压柜-1台,500Q调压柜-1台架空敷设段为276米,其中无缝钢管D159-12米,D108-84米,镀锌钢管DN65-48米,DN50-60米,DN40-72米。旧管道无害化处理约2862米。

管线范围:本燃气管道设计范围为白云区汇侨新城北部片区、东部片区、中部片区。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承包方式

(1)招标内容:

1)直埋敷设段:Pe管De250*14.2-126米;Pe管De200*11.4-404米;Pe管De160*9.1-708米;Pe管De110*10-552米;Pe管De90*8.2-654米;Pe管De63*5.8-516米;Pe管De50*4.6-720米;新建调压柜1200Q-1台(配防撞栏,调压柜体设备安装,含设备检测费、运输、安装、调试等);新建调压柜500Q-1台(配防撞栏,调压柜体设备安装,含设备检测费、运输、安装、调试等);调压柜基础-2处(综合各种规格,含基础土石方、砌筑砖基础、镶贴面砖等)。

2)架空敷设段:无缝钢管D159x6-12米(双层熔结粉末外涂层,δ≥400μm);无缝钢管D108x8-84米(双层熔结粉末外涂层,δ≥400μm);镀锌钢管DN65-48米;镀锌钢管DN50-60米;镀锌钢管DN40-72米;蝶阀DN150-3套;蝶阀DN100-1套;球阀DN80-6个;球阀DN65-8个;球阀DN50-15个;球阀DN40-77个;引入管连接-106处;引入管连接处防撞栏-106处(按实际发生计算);

3)埋地聚乙烯阀门De160-1套(普通型、不可调井盖及井座);埋地平板闸阀DN250-2套(普通型、不可调井盖及井座);燃气管道地上标志-40个,燃气管道地面标志-124个;本工程管线沿途一般埋深1.0米;带气接驳D159-2处;带气接驳De160-1处。

4)废除调压柜旧调压柜-1台;废除旧立管头-106处(含混泥土封堵,拆除旧管及设备后运送到指定的地方存放;老旧管无害化处理约2862米。

5)本项目为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工期为180天,项目直埋管段为3680米,架空段276米,涉及小区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及楼栋外墙。需开挖现有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绿化带,沥青面层厚度不超过10cm,混凝土面层及基层的厚度各不超过25 cm,为了防止扬尘及保证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本项目需进行路面冷料沥青临时修复约128立方米,车行道砼修复约3000平方米(C30 混凝土 25cm,6% 水泥稳定石屑层 20cm),植筋3680根(HRB400长度40~60cm含安装,含钢筋、胶水等材料),人行道透水砖修复约403.1平方米(含人行道砖、水泥砂浆调平层、水泥混凝土基层、水泥稳定石屑层铺筑),人行道广场砖修复约157平方米(含人行道广场砖、水泥砂浆调平层、水泥混凝土基层、水泥稳定石屑层铺筑),铺种草皮、绿蓠约93平方米;沥青砼罩面约315平方米(综合厚度10cm,细粒式 改性沥青马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4cm,细粒式改性沥青砼(AC-13C) 6cm),本项目施工时期间使用双边移动式密扣钢护栏围蔽。

6)主材乙购。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包施工协调、包总承包范围内验收,包联合测试的总体组织与协调。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825246.7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费用为:人民币250838.4元。

六、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30%,企业自筹资金70%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4 月 20日至2023年5 月10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4月 20日 00 时 00 分;

截止时间:2023年5 月10日 11时 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5月 10日 11时 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全流程电子化项目)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同时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级(2019年5月前领取(或换取)的许可证需注明含“PE专项”)。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之一:

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为综合类(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28087363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启德路8号云城星悦广场401室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 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