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禄劝穗发马鹿塘乡120MW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1 09:36:05

广州发展禄劝穗发马鹿塘乡120MW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电站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州发展禄劝穗发马鹿塘乡120MW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签发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204-530128-04-05-4489522204-530128-04-05-527763)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禄劝穗发马鹿塘乡120MW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以广州公共资料交易中心的项目编号为准)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8001065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人:林泽鑫、陈超、林程宏、赵亮

联系电话:020-37861059、37860557、37861065    

邮箱:linzexin@ebidding.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监督电话:020-37850890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马鹿塘乡境内,项目规划总容量120MWp,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02.55°、北纬26.13°,与禄劝县城直线距离65公里。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400亩。

储能系统项目位于广州发展禄劝穗发马鹿塘乡120MW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电站建设用地选址范围内。

2、项目概况:

光伏发电项目:本工程电站设计装机容量为120MW。通过多回35kV集电线路汇入新建的220kV光伏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通过1回220kV线路拟接入华电撒永山光伏电站 220kV升压站。送出线路直线距离约16km,具体以供电局批复的接入系统报告为准。

储能系统项目:本项目为禄劝穗发马鹿塘乡120MW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电站项目储能配套,按照“10%,2h”配套12MW/24MWh储能系统,布置在云南省禄劝县220KV光伏升压站内,围墙内储能系统用地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本次招标储能总容量为12MW/24MWh,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储能系统初步方案:由4套3.15MW/6.19MWh储能单元,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采用户外预制舱布置,具体布置方案可根据厂家集成方案进行调整,可进行优化。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由两个子项组成,具体如下:

子项一:广州发展禄劝穗发马鹿塘乡120MW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简称“光伏发电项目”)

子项二:广州发展禄劝穗发马鹿塘乡120MW农光复合型光伏电站配套储能系统项目(12MW/24MWh)EPC总承包(简称“储能系统项目”)

投标人必须对两个子项目进行投标,并分别进行报价,只对其中一个子项进行投标的投标文件无效。

2.招标内容、规模:

光伏发电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招标范围为广州发展禄劝穗发马鹿塘乡120MW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电站并网工程,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及箱变的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备品备件、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要求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

储能系统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招标范围为广州发展禄劝穗发马鹿塘乡120MW农光复合型光伏电站配套储能系统项目(按照光伏并网容量的10%,2h,配套12MW/24MWh储能系统)设备调试并网工程。内容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应、工程施工、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备品备件、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总价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本次招标储能系统采用集装箱一体化方式,选用磷酸铁锂电池,建构筑物基础主要包含35kV箱式储能变流器基础、箱式储能锂电池基础。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计划工期:

光伏发电项目:合同签定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35日内进场开工,4个月内光伏场区完成不少于20MW安装容量,8个月内完成升压站施工;220kV外线施工场区具备开工条件后,5个月内完成外线施工及对侧站改造;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且不少于50MW的并网容量;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

储能系统项目:储能系统安装投产的容量按光伏发电项目实际并网容量的“10%,时长2h”;储能并网投产进度按照云南省电网公司具体要求执行。

具体工期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 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并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A: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分包协议原件(如需)、分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需)。]

注: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50MW或以上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项目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供电部门或电力质监验收文件;③项目业主签署的投产证明材料。]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为准。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因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在进场前需严格遵守《关于落实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有更新,按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七、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4月21日起-2023年5月12日止

2、领购招标文件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42100002023551700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一)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注册登记:

投标人需于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自行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html/index.html)企业信息注册登记。如投标人未完成此注册登记,将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注册登记的单位请忽略此环节);

(二)国义招标采购平台注册与下载申请:

(1)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2)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须先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指南中的《投标人注册手册》(已注册过账号的单位请忽略此环节);

(3)登录后点击“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4)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购买手续;

(5)订单完成后,点击“文件管理→文件下载”,选择对应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6)电子发票一般是在订单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登录后点击“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选择对应项目订单下载电子发票,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7)国e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李冰(020-37860665)、叶韵诗(020-37860669)。

(三)通过以上程序领购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中上传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按招标公告格式和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5)《投标登记申请表》(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样表请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使用,下载网址:http://www.gzggzy.cn/fwznzlxzjsgc/896693.jhtml);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5月12日8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00分。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1日00时00分至2023年5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00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投标文件。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建设工程→项目查询”处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1232.32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费用为人民币482.6436元;暂估价(光伏组件性能检测费为人民币18元)

本项目的2个子项目分别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具体如下:

子项一:光伏发电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7435.81万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费用为人民币476.7584万元;

子项二:储能系统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778.51万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费用为人民币5.8852万元

十一、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800106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cg.gemas.com.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gmgitc.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