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燃气表及调压设备运输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6 09:11:15采购公告
发包人拟实施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燃气表及调压设备运输服务 采购项目(第三次),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响应。有关采购事项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家用物联网膜式燃气表按6只一箱,箱体体积为540*335*270mm,重14.5公斤,每车次1000只以内,预计160车次,每车次运输数量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不足1000只的按1车次计算;工商业燃气表一共5个规格型号,箱体体积及重量详见表一,每车次50台以内,预计100车次,每车次运输数量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不满1车的按1车次计算;调压箱、调压柜一共4个规格型号,箱体体积及重量详见表二,预计120车次,每车装RX-100/0.4QP调压箱的28台以内、RX-100/0.4QP(2+0)台调压箱14台以内、300Q调压柜2台以内、500Q调压柜1台以内,每车次运输数量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不满1车的按1车次计算:
表一:
名称 |
型号 |
重量(Kg) |
体积(长*宽*高) |
工商业物联网膜式燃气表 |
G6 |
16 |
460*270*700mm |
工商业物联网膜式燃气表 |
G10 |
26 |
525*315*810mm |
工商业物联网膜式燃气表 |
G16 |
26 |
525*315*810mm |
工商业物联网膜式燃气表 |
G25 |
53 |
630*520*970mm |
工商业物联网膜式燃气表 |
G40 |
53 |
630*520*970mm |
气体腰轮流量计 |
G16 |
38.8 |
523*255*310 |
气体腰轮流量计 |
G25 |
41 |
565*465*320 |
气体腰轮流量计 |
G40 |
42.5 |
625*255*328 |
气体腰轮流量计 |
G65 |
44.5 |
605*525*320 |
气体腰轮流量计 |
G100 |
50.5 |
605*575*320 |
气体腰轮流量计 |
G160 |
68.5 |
670*610*325 |
气体腰轮流量计 |
G250 |
81.5 |
855*645*330 |
气体腰轮流量计 |
G400-4 |
118.5 |
990*580*890 |
气体腰轮流量计 |
G400-6 |
170 |
990*580*890 |
气体腰轮流量计 |
G650 |
190 |
1180*680*890 |
气体涡轮流量计 |
DN50 |
10 |
30*29*28 |
气体涡轮流量计 |
DN80 |
20 |
36*30*29 |
气体涡轮流量计 |
DN100 |
28 |
57*29*42 |
气体涡轮流量计 |
DN150 |
47 |
70*45*75 |
气体涡轮流量计 |
DN200 |
90 |
80*65*90 |
气体涡轮流量计 |
DN250 |
95 |
100*80*100 |
表二:
名称 |
型号 |
重量(Kg) |
体积(长*宽*高) |
调压箱 |
RX-100/0.4QP |
40 |
550*483*340 |
调压箱 |
RX-100/0.4QP(2+0) |
102 |
550*800*550 |
调压柜 |
300Q |
600 |
2000*1100*1300 |
调压柜 |
500Q |
650 |
2150*1100*1300 |
2、项目内容:
序号 |
分项项目名称 |
运输起点 |
运输终点 |
运输车次 |
1 |
运输线路一 |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珠江路1~2号 |
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孖涌13号 |
240 |
3 |
运输线路二 |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13号 |
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孖涌13号 |
140 |
3、服务地点:广州市。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业绩要求:响应人提供至少一份运输货物的服务项目合同;
3、响应人能开具9%的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应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响应人通过公路运输的方式运输发包人的燃气表、调压箱和调压柜,包含燃气表、调压箱和调压柜的装车、卸车与装卸所需的工人和装卸工具的一切费用。
响应人在运输燃气表、调压箱和调压柜时,应保证燃气表、调压箱和调压柜的安全。凡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损坏,响应人需与发包人当场书面确认丢失、损坏货物的型号及数量,根据货物丢失、损坏、损毁的实际情况,响应人承担损毁产生的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表及调压设备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该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
1)燃气表、调压箱和调压柜的装车、卸车与装卸所需的工人和装卸工具等一切费用。
2)上述运输车次为暂定量;
3)运输线路、车次、每车次燃气表、调压箱和调压柜的运输数量、运输时间以发包人的通知为准;
4)报价含9%的专用增值税(含装、运、卸等费用);
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除增值税税率(税率为9%,如项目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率有调整,按不含税价不变及调整后的税率执行)调整外,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经评审,满足本采购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和合同条款要求,报价最低且不高于本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且不高于本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2、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3、若全部报价响应人的报价均明显高于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或项目预算,发包人有权取消本次成交结果。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在采购平台上收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2),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7、《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在封面及要求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函(含承诺)、营业执照扫描件、同类型的运输服务项目的合同与发票扫描件、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询价文件获取时间、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2月06日至2023年02月10日。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0日 10:00 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3、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注册为“供应商”或“投标人”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303室
邮编:510635
联系人:崔旸
电话:020-37852131
邮箱:Liudj@gd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