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珊瑚门站-田心调压站管线工程征借地协调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21 08:48: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珊瑚门站-田心调压站管线工程,招标人为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征借地协调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珊瑚门站-田心调压站管线工程征借地协调服务
2.2建设地点: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珊瑚门站-田心调压站管线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区境内。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2.3.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3.2项目规模:管线全长约51.6公里,涉及8座场站(阀室)(共计约2.3万平方米),其中:主线管道起点位于花都区珊瑚门站出站管线,终点位于白云区石井街道田心调压站;支线管道起点位置花都区平岭头阀室,终点位于粤电花都热电联产项目,本工程主线和支线管线设计压力均为6.3MPa,管道规格为DN700,主线线路水平长度约为 50.5km;支线线路水平长度约为 0.9km;另有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南宁支线 2#阀室与珊瑚门站联络管道约0.2km,管道规格为DN500,设计压力为10.0MPa。场站设置新建门站1座、调压站1座、阀室6座。分别为:珊瑚门站1座、横沙高-次高压调压站1座、东升分输阀室1座、其他 RTU 线路截断阀室5座,分别是白坭阀室、平岭头阀室、黄坭塘阀室、上社阀室、鹤岗阀室。
2.3.3最高投标限价:44126.66万元,具体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2.4服务范围:征借地协调服务为本工程所涉及的征地、永久借地(地下通过权)、临时借地工作,以及本工程所涉及的征地、永久借地(地下通过权)和临时借地范围内影响本工程施工的地上附着物和地下相关设施拆迁、修复、补偿及政府协调等相关政策处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委托人要求。
2.5服务期:1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正式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下列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征借地服务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征借地协调服务费用与相对应的补偿金额合计数不得低于5000万元的征借地服务合同(以提供的业主证明材料中记载的金额和完成时间为准,证明投标人的工作已完成,进度和质量符合业主要求);需同时提供合同、业主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要求如下:(1)项目负责人从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征借地服务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在单项合同中征借地协调服务费用与相对应的补偿款金额合计数不低于5000万元的征借地服务合同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以提供的业主证明材料中记载的金额及人员及完成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业主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2)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20人,且至少8人参与过一项征借地服务项目的相关工作;需同时提供合同、业主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达2000万元及以上;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资金达2000万元及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④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暂无名单)。
4. 公告发布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4.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23时59分
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4.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1年1月26日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含本日):2021年2月1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4.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窗口
5. 其他补充条款
5.1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5.2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按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书面资料(书面资料一式二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5.3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 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100%)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的,以“业绩情况得分”较高的排前;“综合得分”与“业绩情况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金”较多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委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相等得分的投标申请人的排序。若名次排列出现并列,有几家企业并列则取消并列名次以后的几个名次,下一名次将跳跃排列。即若有两名投标人并列第一,则下一名次按第三名档次得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综合得分择优详见附件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择优表(业主评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77、79、81、83首层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邮    编:510000                                                        邮    编:510030
联 系 人:龚工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20-38200692                                             电    话:020-61101333-186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3820069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77、79、81、83首层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2楼
监管电话:020-37850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