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部分供应商参与广州发展及属下企业招标采购活动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10 16:43:53

关于取消部分供应商参与广州发展及属下企业招标采购活动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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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发展供应商管理,加强供应商产品质量及履约表现与招标采购的动态结合,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经研究,现将中交天和西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供应商列入广州发展不良供应商名单。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中交天和西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违规事实:经调查,中交天和西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在参与“广州发展天津市西青赛达(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5000-APB20250111)”公开招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处理措施:根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2024年1月修订)》第三十八条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将中交天和西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列入广州发展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其参与广州发展及属下企业的招标采购活动资格2年。

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事实:经调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标“新能源集团粤西台山区域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后,拒不签订合同,造成100万元以上的重大经济损失。

处理措施:根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2024年1月修订)》第三十八条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广州发展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其参与广州发展及属下企业的招标采购活动资格2年。

特此通知。     

广州发展招标管理部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