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线路工程与场站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5 16:49:15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线路工程与场站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线路工程与场站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dzx-25ZB0010)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线路工程与场站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新建超高压燃气管道30.1公里,管道全线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境内;新建大岗门站1座、横沥调压和气化站1座、细沥阀室1座、分输阀井1座。具体如下:

1)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新建超高压管线28.2公里,设计压力9.2MPa,管径为DN700;

2)中海广东管道联络段管线:新建超高压管线0.9公里,设计压力9.2MPa,管径为DN500;

3)广州南部燃气应急联络线:新建超高压管线1公里,设计压力9.2MPa,管径为DN700。

4)大岗门站:用地面积9929.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6.1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工艺装置区、综合楼、门卫及室外配套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工艺、土建及装饰工程、给排水、电气、仪表通讯、空调及通风、消防、燃气及室外工程等。

5)横沥调压站和气化站:用地面积16000.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54.01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工艺装置区、综合楼、辅助用房、地下消防水池、门卫及室外配套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工艺、土建及装饰工程、给排水、电气、仪表通讯、空调及通风、消防、燃气及室外工程等。

2.3 招标内容:

对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线路工程与场站工程进行质量检测服务,具体如下:(1)对上述工程进行第三方检测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地基与基础检测、实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市政实体检测、节能检测、钢结构检测、消防材料检测、幕墙门窗检测。具体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数量为暂估量)为准。

(2)负责完成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督抽检的检测工作。

(3)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4)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如政府部门监管需要,工作内容还包括: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5)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投标人投标价中应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6)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7)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具体检测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并通过竣工联合验收备案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通知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联合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2.5 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钢结构、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和道路工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执行。

3.3 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的内容提交投标人声明;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需提供近1月(2025年9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查询信息为准,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材料)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01600时00分2025年102100时00分(北京时间,同下)。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发售方式: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点击以下的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浏览器中打开)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报名成功后招标人将通过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邮箱,发票将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后发送至投标人填写的邮箱。扫码购标二维码链接(https://www.gmgitc.com/DocSaleNew/Weixin/Edit.aspx?BidCode=0692-2520Z3075060)。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办理单位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2 若递交投标文件单位不足3名或通过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05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1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658,292.80

12.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及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

13.招标文件答疑联系方式

投标人请注意: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站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异议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招标人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招标人集团公司投标。

15.异议申诉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收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异议申诉书)。

16.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中标,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020-3785305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0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建聪、陈丽霞         联系电话:020-66341233、020-6634191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监督电话:3785089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2楼

 

注: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