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线路工程与场站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9 17:55:3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核准〔2022〕22号与穗发改核准〔202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线路工程与场站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新建超高压燃气管道30.1公里,管道全线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境内;新建大岗门站1座、横沥调压和气化站1座、细沥阀室1座、分输阀井1座。具体如下:
1)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新建超高压管线28.2公里,设计压力9.2MPa,管径为DN700;
2)中海广东管道联络段管线:新建超高压管线0.9公里,设计压力9.2MPa,管径为DN500;
3)广州南部燃气应急联络线:新建超高压管线1公里,设计压力9.2MPa,管径为DN700。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约47,069.92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上述工程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及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结算管理等监理服务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2.3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98.1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之一资质: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查询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拟报总监理工程师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拟报总监理工程师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信息登记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0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2.1 投标登记时间:2025年 7月30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19日10时00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投标登记,并从发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785018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0楼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9时45分至2025年8月19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4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9日 10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23-24楼
联 系 人:石工 电话:020-3785305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联 系 人:曾工、欧工
电 话:020-38730932/18588707509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10楼
联 系 电 话:020-3785018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监 督 电 话:020-83639364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路34号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线路工程与场站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