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工控设备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4 16:11:27

2023工控设备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2023工控设备改造升级项目(项目编号:4940-BPB20230016)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23工控设备改造升级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次采购的设备主要设备等(包含含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含保险)、现场安装及接线、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2)该项目报价为2023工控设备改造升级项目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升级所需设备采购费用(13%增值税,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设备安装、调试服务费用(6%增值税,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定标后不再增加。

3)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税率有调整的,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2.2本次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

2.3项目完成时间要求:须在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

2.4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中标人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区范围内),并经招标人指定的人员验收,运输途中及装卸货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提供与招标项目相关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至少1项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实施与招标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合同内容需包含“工控设备”或“站控系统”等与之相关内容)。须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扫描件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中最新的为准;

3.3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3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投标人声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 年4 月 14日至2023年4月20日,每份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收款账户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金海花园支行;收款账号:44001581205053001959。注: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注: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23年4月26日9时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26日9 时(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注:为便于投标人顺利完成开标解密,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2如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10)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1)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符合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3.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3160617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13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异议申诉电话:020-37852032

 

 

 

招标人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

 

2023年 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