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示踪线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30 16:12:54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示踪线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4000-BPB20230001)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示踪线采购项目(第二次)。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如下(含设计、制造、检验、 包装、运输(含保险)、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线 |
YJV1*2.5mm2 |
米 |
1400000 |
说明:
① 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② 以上数量为暂定采购量,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量,并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
③ 投标人对每种规格型号单个货物所响应的单价应是综合单价, 此综合单价每月根据相关条款按需进行调整,调整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最终结算价款=∑(当月调整的综合单价×当月实际采购量)。此综合单价既包括货物销售13%增值税(如项目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率调整的,不含税价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也包括投标人提供货物所需的设计、原材料组织加工、生产制造,以及将货物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发生和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同时投标人还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质量分析、事故调查、技术资料提供)、培训等售后服务。
2.2本次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
2.3 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后的12个月内,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4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分批次交货,中标人每次接到招标人书面订单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范围内),并经招标人指定的人员验收,运输途中及装卸货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27元(招标控制价编制时间:2023年03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生产投标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销售业绩(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面的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面应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的页面,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3.4投标人应为拟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备由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
3.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投标人声明。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3月30日17:00至2023年04月05日24:00时(北京时间,同下)。
5.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标书费收款账户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收款账号:3602000119200766074;。注: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5.3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一致,在备标期间投标人名称变更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人少于3名但评标委员会认为仍具有竞争性的,对剩余的有效投标人进行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本项目招标失败。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 30000 元人民币(大写: 叁 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04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若需提供样品,样品需密封完好标识清楚投标人名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1号会议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样品采购人不予受理(为便于操作,请响应人尽可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递交投标样品),样品不接受邮寄的方式递交。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和广州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 号发展中心6 楼1号会议室,若投标人来现场参与开标须自带电脑及身份认证CA(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把电子密钥)。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 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 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2.4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小姐
电话:020-37852137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