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万力三期厂房屋面及停车场光伏项目(续建)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7 18:20:46

本招标项目为广州发展万力三期厂房屋面及停车场光伏项目(续建)EPC总承包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签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10-440117-04-05-643295),项目业主为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万力三期厂房屋面及停车场光伏项目(续建)EPC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8757184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欧工    联系电话:020-38730932/1858870750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监督电话:020-37850890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万力路3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1.099′,北纬23°69.445′。

       本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运维设施完成当地电网所要求的全部并网检测、现场测试及性能验证等,拟采用10kV电压并网,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最终接入方式以电网批复方案为准。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组件由招标方采购,拟将光伏组件安装在从化区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屋顶上,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10599.49kWp。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光伏组件、直或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升压变压器、10kV开关柜、二次设备等设施;主要使用的材料有光伏组件支架、交直流电力电缆、电缆桥架等。合同内容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所有设备的二次搬运与保管、屋面清理工作、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并网接入工作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属于投标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可再生能源质监站出具的并网批复及意见单(委托电力质监、与可再生能源质监相关单位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如需))、工程设备费用、用户侧或站端与调度运行间的通讯、继电保护设备费、设备检测费、并网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其中配电柜、线缆、计量、通讯、控制部分选型必须满足南方电网相关标准,设备必须同建筑所有者内部配电设备相匹配、厂家一致或高于建筑所有者内部配电设备要求,关键元件需严格满足业主和建筑所有权者的要求。消防(包含报建、检测、验收)、防雷设计审核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等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由投标方以招标方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

    招标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还建、修复、防水补漏等。

    3、计划工期:进场10天内提交开工报告,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设计图纸评审;正式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各自分工对应资质情况)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A、B)的资质:

   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

   B: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5MW或以上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指联合体成员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5MW或以上的光伏电站设计或施工业绩(根据成员方在本项目承担的任务确认业绩类型要求)[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1)本条要求仅对联合体投标适用,独立投标不需提供。如联合体成员方负责设计任务,则提供设计业绩;如成员方负责施工任务,则提供施工业绩;(2)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6、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工作任务(施工任务或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

六、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2180000

   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 12311700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2、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完成了线上投标登记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121800002024年12311700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电话:020-38730932/18588707509)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州银行森保支行;收款账号:800112695103015),招标代理机构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登记时间结束后统一发至所留邮箱,请自行下载。

   注:上述费用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12180000分;

   截止时间:2025年 191000分。

   4、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519945分至20251910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 19100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8、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八、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九、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7785900.00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费用为人民币454690.24元,暂估价:防水补漏费人民币205000.00元。

十、前期服务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九州能源有限公司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757184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及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主办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成员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鉴于上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由____作为主办方公司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

2、主办方公司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负责联合体在项目中的一切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组织编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澄清文件以及处理与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相关的一切必要的事宜。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主办方公司收寄。

3、主办方公司做出的同(项目名称:      )相关的行为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法律效力,主办方负责承担EPC总承包合同结算及合同履行的全部责任。其他联合体成员各方对主办方公司在投标活动中及中标后履约的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均同意授权联合体主办方         (姓名、职务)作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代表。

5、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如下:(需列述)

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      

作为联合体成员方,负责      

6、本协议经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若本联合体未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本协议有效期与本项目要求的投标有效期一致;若本联合体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履行采购合同结束之日。

主办方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成员方公司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