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发电厂“脱硝、脱硫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检修维护项目外委”项目 邀请招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04 00:00:00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拟就广州发电厂“脱硝、脱硫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检修维护项目外委”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名称:广州发电厂“脱硝、脱硫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检修维护项目外委”项目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范围:

       广州发电厂“脱硝、脱硫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检修维护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合同部分附件《技术要求》。

2.2 项目地点:广州发电厂内。

2.3 合同期限:进场时间以签署合同甲方通知为准。

3、招标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需至少具备1个类似业绩。CEMS系统运维人员需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资格证书

3.3 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在近3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3.4 本次招标仅接受独立法人服务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及服务代理商投标。

4、公示期:2017年11月 4 日至11月 8 日(并在广州集团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挂网公告)

5、有关此次投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招标人: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71号科技公司403室

       联系人:李晨

       电话:020-36282819

       邮箱:lichen@gdg.com.cn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