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融城综合能源项目西部能源站、东1站、临2站、东区供冷管网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8 16:52:2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金融城综合能源项目西部能源站、东1站、临2站、东区供冷管网工程已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210-440106-04-01-726744、2020-440106-44-02-04278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广州金融城综合能源项目西部能源站、东1站、临2站、东区供冷管网勘察设计
2.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天河区国际金融城起步区及广州市天河区深涌、车陂路、珠江、黄埔大道围合的金融城东区。
2.1.3 工程范围:本项目包含广州金融城综合能源项目西部能源站、东1站、临2站、东区供冷管网。
(1)西部能源站:拟建供冷规模4.16万冷吨冷站,选址位于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5地块。选址占地面积5780㎡,拟建1栋3层,局部5层建筑,规划建筑高度为23.9m,总建筑面积27468㎡。地上建筑面积19402㎡,地下建筑面积8066㎡。
(2)东1站:拟建供冷规模2.4万冷吨,选址位于金融城东区AT091438地块,东1站地下用地红线占地4403㎡,地上用地红线占地3133㎡,冷站机房为地下室建筑,为了与周边绿化环境协调,地上仅设置楼梯、强电井及冷却塔。
(3)临2站:位于金融城东区纵十七路与临江大道交界处南侧的江边绿地内,拟建设5台500RT集装箱一体式移动制冷机房,以及配套的管道、电力系统和给排水系统等,考虑扩建条件。
(4)东区供冷管网:建设DN200~DN1200冷冻水管总长约11396米(管网按5.1万冷吨建设)。分为东1站配套管网、东2站配套管网和东1、2站联络管三部分。其中东1站配套管网由东1站引出向金融城东区东圃大桥以西用户供冷,供回水管总长约4330米(含花城大道、创金路入廊1636米和直埋2694米);东2站配套管网向金融城东区东圃大桥以东用户供冷,供回水管总长约3196米(全部直埋);东1、2站联络管西起东1站,东至纵十三路与横五路交叉路口,供回水管总长约3870米(含直埋3332米和顶管538米)。
2.1.4 规划用地文件:/
2.1.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代码(2210-440106-04-01-726744、2020-440106-44-02-042783)。
2.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7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36072.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限额:约人民币 102626.64 万元。
2.1.8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负责西部能源站、东1站、临2站以及东区全区冷网的勘察设计,包括冷站的装修装饰,自控系统设计,土建(建筑、结构、基础、基坑支护)、机电、高低压配电、弱电、消防、给排水、景观等。投标方负责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并协助招标方进行项目建设所需的各项报建及其他专项设计工作。
本项目要求在冷站土建模型的基础上,提供BIM设计模型,辅助实现三维设备及管线布置、可视化施工组织审核、安装方案审核、可视化技术交底等,并与施工单位进行BIM模型技术对接,在此基础上实现BIM运维管理。
备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3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4 设计服务期:勘察设计进度的原则要求暂定为:按照各子项开工的进度要求(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勘察设计进度必须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及时提供满足初步设计审查、主辅设备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调试及性能验收试验招标、规划许可、开工许可等所需的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册及相关文件、图纸等资料。勘察设计进度安排要合理组织,按照工程建设程序优质、及时、有序地分批出版相关文件,确保勘察设计工作不影响工程建设的进度。
备注:上述服务期具体要求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5 本项目含增值税最高投标限价 1350 万元(增值税率6%),各分项限价为:
1.西部能源站 647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 37 万元、工程设计费 610 万元;
2.东1站 445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 33 万元、工程设计费 412 万元;
3.临2站 29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 6 万元、工程设计费 23 万元;
4.东1站配套管网 71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 18 万元、工程设计费 53 万元;
5.东2站配套管网 58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 19 万元、工程设计费 39 万元;
6.东1、2站联络管 100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 27 万元、工程设计费 73 万元。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为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已包含完成勘察设计任务书中的所有内容。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分项最高限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2.1、3.2.2资质证书。
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设计单位委派,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①从事暖通空调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②具备暖通空调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工作年限参考毕业证),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 投标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除外),且同时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格式六:《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及主要人员简历表》“专业职称”栏)。
3.7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已完成1个10000RT及以上的或供冷对象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供冷项目(集中供冷项目是指在一个建筑群中设置集中的制冷站制备空调冷水,集中供冷对象是两个以上单体建筑的区域供冷或有两个以上主楼的建筑),相关业绩需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封面、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若以上证明文件中未注明项目规模的,需再提供正式施工图作为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8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
3.9 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1家,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任意一家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人费用自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2024年2月8日17时30分至2024年3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5.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3 月 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2024年 3 月 6 日 9 时15 分至2024年 3 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开标时间:2024年 3 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其他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8.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baidu.com选择(地球模式)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勘察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工
电话:020-81975532、1995531592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0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8.6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8.8现场考察: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9.1.1名称:广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9.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0楼
9.1.3 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 洪工、020-81975532、19955315928
9.1.4 电子邮箱:hongyang@gdg.com.cn
9.2 招标代理机构
9.2.1 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20、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9.2.3 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陈工、020-87575800-814、15986930867
9.2.4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9.3 交易服务机构
9.3.1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9.3.3 电话号码:020-28866000
9.3.4 传真号码:020-28866095
9.3.5 网址:http://www.gzggzy.cn
9.4 招标管理机构
9.4.1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9.4.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
9.4.3 电话号码:020-85536908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