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荔新公司热电联产锅炉连排废水调质与热质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6 15:21:22

                                                                                                                               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锅炉连排废水调质与热质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编号:2030-CPB20210018)招标公告
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锅炉连排废水调质与热质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编号:2030-CPB20210018)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锅炉连排废水调质与热质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工
电话:020-82690988-3308/13751761818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超、林程宏、赵亮
联系电话:020-37860557、020-3786107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联系电话:020-37850851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厂址位于广州增城市新塘镇的西南方西洲村西面空地,距新塘镇6km,西距广州市中心30 km,南距东莞12 km。厂址南临东江,距东江下游的黄埔新港和新沙港约10km;107国道、广深高速公路、广园东路快速干道等密集分布在工业园周边;工业园内有贯穿各交通主动脉的南碱大道、新塘大道及西宁公路,并将建设多条东西向和南北向城市干道。
本项目为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锅炉连排废水调质与热质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设计、供货、监造、安装、监检、调试、培训、竣工验收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本工程采用焓差补偿净化工艺技术,按两台炉回收连排水20t/h进行设计,设置一套热电联产锅炉连排废水调质与热质资源综合利用系统。具体承包范围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部分《技术规范书》。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投标方必须对本工程从设计、制造、采购、安装、调试、移交、安装告知和办理使用登记等全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负有全部责任。本工程的投标方对供货的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质量、规格与材质等负有全责,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必须符合供货清单所确定的范围,主要设备的选择最终报招标方确认,不发生商务变动。投标方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分包范围、安全管理能力、人员素质等进行审查,严禁分包单位再次分包,投标方应承担对分包单位的一切管理责任。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部分《技术规范书》。
3、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个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压力管道设计GD1级资质。
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性能试验验收时间或业主方出具的投产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个以上的连排水余热回收项目(EP或EPC)的投产运行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封面、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和性能试验报告合格证明(第三方验收)或业主方出具的投产证明,时间以性能试验验收时间或业主方出具的投产证明时间为准。
4、投标人已按第五章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体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六、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注册方法详见平台网站的《注册操作指引》。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6日(北京时间,同下)。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收款账号:120905690610808。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至报名时所留邮箱,自行下载。
八、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4、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九、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开标当天招标人将在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303会议室提供网上开标指引。
温馨提醒: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准备好投标文件的密封信封作为解密的备选方案(密码信封是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时,除“.etnd”格式之外生成的“.txt”文档,文档中的字符串即为密码信封,详情可见电子采购平台登陆后->首页->操作手册->供应商部分-招标(非招标)分册)。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址(www.gmgi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2、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3、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甘工
电话:020-82690988-3308/13751761818    
联系地址:广州增城区新塘镇南埔村温涌路5号
邮编:510500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项目联系人:陈超、林程宏、赵亮
电话: 020-37860557、020-37861076
电子邮件:zhl@ebidding.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联系电话:020-37850851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发展中心31楼
招标人: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