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招标公告 > 货物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防爆电磁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1/05 21:09:42     访问:次

报名倒计时:00 天 00 时 00 分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防爆电磁阀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就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防爆电磁阀采购项目(招标编号:4000-BPB20180041)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防爆电磁阀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项目具体型号规格及数量如下(含设计、制造、检验、 包装、运输(含保险)、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1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DN25

台

60

2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DN40

台

200

3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DN50

台

700

4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DN65

台

550

5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DN80

台

160

6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DN100

台

120

7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DN150

台

70

8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DN200

台

20

9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DN250

台

10

10

燃气防爆电磁阀(断电关闭)

DN300

台

5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2)以上数量为暂定采购量,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量,并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

3)投标人对每种规格单个货物所响应的单价应是固定综合单价, 且在供货期限内不作调整,最终结算价款按固定综合单价×最终实际采购量结算。此综合单价既包括货物销售16%增值税,也包括投标人提供货物所需的设计、原材料组织加工、生产制造,以及将货物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发生和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同时投标人还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质量分析、事故调查、技术资料提供)、培训等售后服务。

2.2本次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

2.3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4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中标人每次接到招标人书面订单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区范围内,设多个接货点),并经招标人指定的人员验收,运输途中及装卸货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5本项目不设招标控制价。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防爆合格证》;

3.3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压力管道元件:品种范围:电磁阀或截止式电磁阀或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防爆电气);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5本项目不接受产品代理商,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

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6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收款账号:120905690610808。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评标室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投标者注意:投标人若来现场参与开标须自带电脑及身份认证CA(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把电子密钥)

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

12.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gmgitc.com)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延华、赵亮、何达

招标人联系人:冯伟雯

电话:020-37860557、37860560、37860558

电话:020-37852137

传真:020-87768283

传真:020-37852222

电子邮箱:xiaoyanhua@ebidding.com

电子邮箱:2920264612@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  

邮编:510080

邮编:510000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