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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招标人)委托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天然气站场四氢噻吩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天然气站场四氢噻吩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的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的采购内容是天然气站场加臭剂四氢噻吩的采购及其运输、加注、应急抢险等相关服务,拟分批次采购四氢噻吩共约120吨(具体采购量以实际需求为准),详见用户需求书。
2.2招标控制价:7800000元
2.3供货周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4交货或提供服务的地点及方式:按招标人的时间计划要求将所需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广州市区域范围内):
金山门站: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金山大道江南村
广源门站: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
黄阁门站: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留东村
北兴门站: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杨二村
鳌头门站: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大凼村
石滩门站: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麻车村
吉山LNG站: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岐山路183号
及其它临时指定地点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四氢噻吩。
(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四氢噻吩)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同一个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如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均参与本次投标,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3)投标人若是销售代理商,须出具有效的四氢噻吩生产厂家的授权文件。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若投标人无此证,须提供合同期内的合作运输单位的运输合同,且出示合作单位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
3.3投标人提供货物的类似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四氢噻吩供货量在30吨以上(含30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送货单等证明文件。供货日期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日期为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4日,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50000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2月18日10时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和广州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1号会议室,若投标人来现场参与开标须自带电脑及身份认证CA(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把电子密钥)。
12.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其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其集团公司投标
13.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工
电话:020-83492175
电子邮箱:83492175@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淘金北路77号麓湖阁南塔202室
邮编:510095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崔工
电话:020-31605894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77、79、81、83号首层
邮编:528000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1:招标项目异议函
招标项目异议函
致:招标人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现就 项目提出异议。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提起人: (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或者:
异议提起人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地址:
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
提出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