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2020年工业盐酸、工业液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30-BPB20200018)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20年工业盐酸、工业液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30-BPB20200018)。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规格、数量及技术等内容:
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两台机组化学再生系统及环保湿电除尘用工业盐酸及液碱量如下表:
项目 用量(吨)
工业盐酸 1100
液碱 1500
2.2供货或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分批(不定批次)到货,随叫随送,每月按实际发生数量于下月结算。
2.3交货或提供服务的地点及方式:
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夏埔工业园温涌路5号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厂区。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220 万元。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商;同一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投标,否则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自有或合作方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工业盐酸、液碱的3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电厂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合同应包括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的部分及签字页,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同时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
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6 投标申请人或所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2020年4月2日00时00分至2020年4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同下)(详见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公告信息)。
5.1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开户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营业部;帐号:701657752726)。注:我公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于报名结束后发到投标人邮箱,自行下载)。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4)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3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中电荔新生产调度管理中心3楼303评标室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本次招标全流程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2.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蔡工
电话:020-82690988-3315
联系地址: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夏埔工业园温涌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7号一楼
项目联系人:迟工
电 话:020-37608020
Email: gzjlzb@126.com
招标人: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