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属下企业(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广州发展连州星子200MW农业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连州星子200MW农业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5000-APB20190033
三、招标单位及项目公司:
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星子镇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东省连州市星子镇,项目建设规模200MW,总用地面积约5000亩。项目采用农业及光伏模式进行综合开发。项目所在地位于北纬 24°57′47″,东经 112°35′11″,以Meteonorm和NASA平均值提供的场址区逐月太阳辐射量作为设计依据,得到项目所在地平均水平总辐射值约为1286.9kWh/m²。本项目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配置一台容量为200MVA的主变,前期从新建广发星子220kV光伏升压站出1回220kV线路临时接至山连乙线上;后期220kV连州站建成投运,改接至220kV连州站,及其相应的二次、通信设备。本项目需要按照线路实际情况,建设220kV线路对接部分;新建1台200MVA主变压器及成套GIS配电设备、SVG设备及35kV开关柜等配电设备和二次设备。(接入系统方案最终以电网公司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光伏发电系统招标。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光伏初步设计(含概算)、太阳能光伏电站(含送出线路工程:先期建设2公里(直线距离)220kV线路T接至山连乙线,经山连乙线送出至500kV贤令山站;后期视电网规划建设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由投标方建设3公里(直线距离)220kV线路,将出线改接至220kV 连州站。)从勘察直至并网点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勘察、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不包括电池组件、逆变器及箱变的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安全管理、设备监造、送出线路征租地、林地征占用、电站和进场道路征租地协调、征租地青苗补偿、电力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箱逆变基础、光伏区集电线路、220KV送出线路)的征地、占地及青苗赔偿和租地协调、施工临时占用地,施工道路及进场道路的青苗赔偿、其它赔偿和租地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青苗赔偿、租地协调、建(构)筑物和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如有)、通信线路拆除(如有)、各类市政管道拆除(如有),负责本工程租地红线内的光伏支架基础,汇流箱、升压站等电气设备基础所涉及的青苗补偿、租地协调、培训、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以及在缺陷责任期内负责对设备及材料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相关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部分(技术规范书)。
3、工期:2019年12月30日前并网。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 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扫描件,及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注: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B: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20MW(或以上)地面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项目已并网证明,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其中项目已并网证明为供电部门或电力质监验收文件。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并网发电时间为准。)。
4、投标人已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八、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注册方法详见平台网站的《注册操作指引》。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9.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8月31日至2019年9月5日,每天早上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开户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帐号:441160620018800017140)。
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报名后可自行下载)。
9.2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办理CA证书
10.1在办理CA证书前,请尚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注:已在广州发展集团内其他单位注册成“投标人”或“供应商”的,可忽略此步骤,无须重复注册,可直接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0.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申办CA。
10.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10.4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30)。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9年9月20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十三、招标文件答疑联系方式
投标人请注意: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十四、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上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扫描件形式(原文件须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十七、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徐工 |
招标人联系人:邓工 |
|
电话:020-61101333-1868 |
电话:020-37850021 |
|
传真:020-83310183 |
传真:020-37850080 |
|
电子邮箱: gjjldlb@sina.com |
电子邮箱:dengq@gdg.com.cn |
|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18楼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
|
邮编: 510030 |
邮编:510623 |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