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2018-2021年燃气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2018-2021年燃气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项目已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名称:广州燃气集团2018-2021年燃气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785214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zhongzhaogz@cntcitc.com.cn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351626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378500924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1.建库目的: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子公司的非法定必须公开招标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征集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承包单位,并组建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库。
2.库内成员可承包工程范围: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子公司经营范围内的非法定必须公开招标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以及燃气管道抢险抢修辅助工程(包含非埋地低压燃气管道设施紧急抢修,配合埋地中低压燃气管道设施抢修的土方施工工程,不包含任何形式带气断管和带气接驳作业),招标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企业库产生方式:
(1)通过公开招标,选取最少15个,最多20个施工企业为中标单位(方法详见招标文件),建立燃气工程施工承包单位企业库(即为大库);广州燃气集团按经营区域划分为东区、东部、南区和南沙、西区、北区和花都等5个片区。中标单位确认后,再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现场摇号,随机平均各分配4家(至少3家)企业库成员至各片区(即为小库)。各片区的抢险抢修辅助单位在相应片区小库中通过现场摇号方式产生。入库单位不足20家时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入库单位数量对上述区域和数量分配作出调整。
(2)单项工程的承包单位产生方式:
五、施工企业库有效期及合作方式
施工企业库有效期为三年;合同自2018年11月1日生效,从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年度,第一个服务年度为2018年1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以此类推。招标人按《燃气工程施工承包单位管理及考核规定》(合作协议附件1)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如中标人连续三个月被考核分数低于80(不含80)分,或年度被考核分数月平均分低于85(不含85)分的,招标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不就此提前终止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责任。如政府政策变动,则合作协议将作相应调整。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终止合同等原因导致片区小库成员不足三家的,依照该服务年度(未足一年的,按已考核的月度计算)考核平均分高低顺序(如企业考核平均分相同,则通过摇号方式决定排名先后顺序),由企业库其它片区成员自主选择递补兼任,至少补足至三家。选择兼任的企业库成员,其原所在的片区小库名额不受影响。如政府政策变动,甲方有权单方面对合作协议作相应调整。
六、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近三年无被政府及行业组织处罚的经历。
3.投标人须具有的承包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承包资质之一,且须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含PE管施工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4.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0.4MPa燃气管道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6.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授权1名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和联络协调工作。
7.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一名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且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4日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8月15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8月24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3.招标文件发售金额: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凭证。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2306。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时需要)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17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九、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如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将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9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1号会议室。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理电话:020-8351626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2306
十二、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5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本证明书有效日期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发日期: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参与 投标报名、发标会、踏勘现场、答疑会、开标会等投标事宜。我公司对其在该项目投标过程中的行为均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名)
授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