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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燃气工程施工监理采购项目投标邀请书

发布时间: 2018/01/12 14:21:54     访问:次

报名倒计时:00 天 00 时 00 分

 

               (被邀请单位名称):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就 2018年度燃气工程施工监理采购项目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关招标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名称:2018年度燃气工程施工监理采购项目。

2.  本次招标内容:

2.1   本项目工程项目造价累计约3100万元。中标人承包招标人2018年度中低压燃气管网、场站技改、迁改工程和红线内的代建燃气管道工程等的施工监理。包含各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等各个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均属本项目监理范围。

2.2   供货或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自2018年1月18日起至2019年 1月17日止。中标人须按第七章《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工程监理管理规定》接受招标人的管理考核,如果连续两个月考核分低于70分,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合同期满,中标人监理的已开工工程未完工,中标人仍需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3   交货或提供服务的地点及方式:广州市南沙区,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最新版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理。

3.  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级别监理资质。

3.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进行挂网公告。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18年1月15日9时0分至2018年1月1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5.2   获取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管理服务中心4楼422室市场发展部(联系人:任珂,电话:02084683979)。

6.  办理CA证书:本项目无需办理。

7.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1月25日9时15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管理服务中心2楼21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管理服务中心2楼211室。

9.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方式

        投标人请注意: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往投标人预留的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投标人预留的指定联系人,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招标人电话通知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接到电话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0.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1月16日24时0分(北京时间)前将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的函的扫描件发至该邮箱——renke@gdg.com.cn。

                   招标人: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2018年 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