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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监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05 14:18:54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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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项目代码:2019-440115-55-02-077301)以穗发改核准[2020]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岛东北侧、沙仔沥水道口门南岸附近。

2.2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拆除粤海石化库配套的码头(500-1000吨级小码头,不含1#、2#码头及引桥),新建一座LNG专用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100万吨。码头可靠泊仓容3-14.7万m³船舶,水工结构按照靠泊18万m3LNG 船舶设计,码头长度330m,配套建设护岸加固工程、取排水口工程。项目核准总投资68177.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概算投资54876.25万元。

2.3招标范围:对应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范围内的疏浚工程、水工工程、码头拆除(500-1000吨级小码头,不含1#、2#码头及引桥)、护岸加固、取排水口、导助航设施、码头登船梯、环保工程、供电照明工程、溢油检测、船岸无线通信工程、辅助靠泊系统、临时工程等的施工监理和环境监理。

2.4计划施工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是386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文件为准。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工程施工监理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注:(1)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1个监理标段投标。

        (2)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 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监理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1.2 监理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监至少一项国内沿海已竣工或交工的靠泊船型为8万立方米以上(含8万立方米)的LNG码头工程或8万吨级(含结构)及以上危化品(包括但不限于液体化工品、原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码头工程监理业绩【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工程接收证书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或项目评定书复印件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1.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岗位登记在投标人),提供“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以及总监理工程师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一年由投标人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

3.1.4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见本公告附表1: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最低要求)。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2018年到2020年)无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到2020年审计报告。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其他:

3.1.7.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7.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l)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3)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4)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以交易中心公告的投标登记窗口为准)持授权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 不接受邮购方式 。

备注:(1)办理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必须递交 “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与投标登记申请表的内容一致。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开票资料(含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

(2)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前,必须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人未能顺利办理投标登记事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办事指引”。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1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珠电路165号

联系人: 陈工   

电话:020-3900985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7室

邮编:51006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83541705、13719205234

电子邮箱: gmetb2@126.com

 

 

招标人:(盖章)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1月05日


附表1: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最低要求)

 

序号

职务

人数

资格要求

1

副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名

注册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

2

港航监理工程师

2名

/

3

安全监理工程师

1名

/

4

环保监理工程师

1名

/

5

质量监理工程师

1名

/

6

电气监理工程师

1名

/

7

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

/

8

测量工程师

1名

/

9

档案资料管理员

1名

/

10

监理员

4名

/

 

 

注:1、投标人必须配备本表所列人员,一人一岗,不得重复。投标人如未按要求配备相关人员,或上表人员缺少任何一项证件或资质不满足本表规定,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本表所列人员须在投标人购买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一年由投标人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

3、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岗位登记在投标人),提供“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查询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