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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02 15:37:45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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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为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广州港南沙港区小虎岛的东侧,沙仔沥水道南岸;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拆除粤海石化公司库配套的码头(500-1000吨级油码头),新建一座LNG专用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100万吨。码头可靠泊仓容3-14.7万m³船舶,水工结构按照靠泊18万m3LNG 船舶设计,码头长度330m,配套建设护岸加固工程、取排水口工程。

2.4 工程范围与分工界面:

工程范围包括LNG码头、护岸、取排水口、码头拆除工程,具体包括:

1)LNG码头工程:码头平面布置、水工建筑物、港池及连接水域、与船舶系靠泊直接相关配套设施以及码头照明、船舶消防等。

2)护岸工程:原护岸结构的加固。与库区工程的工作界面以挡浪墙为分界,挡浪墙、地基处理、开挖、浇筑、陆侧填规格块石、开挖土层的回填及开挖渣土清运工作属于配套码头工程范围;挡浪墙完工后,陆域剩余工作属于储气库项目承包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剩余回填、地面回填至设计标高、道路、绿化等。

3)取排水口工程:包括取水口的取水箱涵、取水头部以及排水口的排水管等。取水口工程的交接界区为取水池和取水箱涵相连接位置,取水箱涵及以外部分属配套码头工程,取水池部分属于库区储气库工程;排水口工程交接界区为排水沟和排水管(或箱涵)相连接位置,排水管及以外部分属配套码头工程,库区排水沟属于储气库工程。该工程的开挖、地基处理、浇筑及箱涵安装、填规格块石、开挖土层的回填及开挖渣土清运等工作属于配套码头工程范围;工程完工后,陆域剩余工作属于储气库项目承包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剩余回填、地面回填至设计标高、道路、绿化等。

4)码头拆除:拆除原粤海石化库配套的码头(500-1000吨级油码头)。

除此之外,LNG码头平台及引桥界面以上的装卸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管廊结构、码头控制室、供电照明、控制、给排水、消防、通信等均由库区储气库工程统一设计施工。

2.5 工程投资:约5.6亿元;

2.6 计划工期:386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内容包括疏浚工程、水工工程、码头拆除(500-1000吨级油码头)、护岸加固、取排水口、导助航设施、码头登船梯、环保工程、供电照明工程、溢油检测、船岸无线通信工程、辅助靠泊系统、临时工程、BIM技术服务配合等项目的采购与施工。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人员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满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于项目经理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注: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

(5)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项国内沿海已竣工或交工的靠泊船型为8万立方米以上的LNG码头工程或8万吨级(含结构)及以上危化品(液体化工品、原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码头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工程接收证书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近三年均有盈利,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2018-2020年)。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下载网址:http://www.gzggzy.cn/fwznzlxzjsgc/629437.jhtml);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www.gmgitc.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粤海路1号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020-39009858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 系 人: 赵亮、许永强

电    话:020-37860560、37861076

电子邮件:zhl@ebidding.com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