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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20 17:04:15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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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核准〔2020〕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名称: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0-8757850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联系人:罗工、袁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投诉电话:020-37850779

  • 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明珠工业园宝珠大道与兴园北路平交口东南侧、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基地二期用地西侧。

四、项目概况:项目建设2台4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相关辅助设施,每套机组包括1台(套)25MW级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和1台余热锅炉和1台双压(含补汽)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同步安装热力负荷实时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发电调度机构联网。项目建成后须严格落实项目供热规划,关停供热范围内广州白云山星洲药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供热锅炉。项目供热范围内不再新建分散供热锅炉,不重复规划新建企业自备热电站。项目总投资为69058.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范围中建筑工程涵盖的全部内容,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全厂建构筑物建筑工程、建构筑物和设备桩及基础工程,以及消防工程(含特殊消防)、照明、给排水、暖通、全厂接地、全厂道路、全厂电缆沟道、全厂降噪工程、绿化、水池、建筑室内二次装修、全厂门禁系统工程、厨房二次设计、采购及施工、烟囱、电梯等相关系统、设施的安装、调试、试运、直至移交投运等全部工作。同时,除甲供范围以外的设备、材料供货均为投标人负责供货。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2)投标人负责催图,负责所有基建物资的催交、装卸、转运、代收、代管、保养、设备消缺;配合办理工程项目(含临建设施)施工报建取证(含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报建(属地质监站、广东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等)、临建设施、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报建和取证工作,以及项目通过政府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所必备的消防、环保、节能、防雷、规划、沉降观测(含第三方观测)、水保、卫生防疫、白蚁防治、排水/排污等各项专项验收(含第三方检测)、竣工验收报验取证、竣工资料移交取证(政府档案专项验收证);所有招标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起重设备、防雷、接地、消防等)报建、报验和取证(含合格证、使用证等)等;站内外建构筑物及管道敷设负挖(含超挖)、回填(含换填)、以及基础施工时旧桩基、旧承台、旧道路和旧地梁等地下设施及障碍物(含成片石块或大范围回填石、花岗岩)的清除。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3)办理工程开工、验收、竣工等所需的各项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证)、拆除工程手续、临水临电工程(投标人负责提供施工变)的报装及接驳、报建手续、施工占道手续、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爆破工程所需办理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检测、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和竣工结算资料归档移交、组织创优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中的费用。

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收口文件、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等)中约定的内容。

3.工期:500日历天。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委任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提供2020年7月至12月的社保证明资料)。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5.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16年1月1日起,至少一个已投运的总装机容量≧80MW的火力发电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业绩(含主体工程)。

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①上述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合同封面、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等);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完工证明等投运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完工证明等投运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联合惩戒范围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的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六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八、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2月21日00时00分至2021年3月15日10时3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2月21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10时3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3月15日10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时间:2021年3月15日10时15分至2021年3月15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润路333号)第01开标室。【注: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10时30分至2021年3月15日  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如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将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三、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 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 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投标。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

受理电话:020-87578504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1楼3107室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招标人: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