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公司原码头拆除工程监理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就 粤海公司原码头拆除工程监理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关招标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粤海公司原码头拆除工程监理
2.本次招标内容: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港口建设管理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最新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的监理内容,对被监理方参与粤海公司原码头拆除工程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理。
拆除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2#码头墩台、联系桥、引桥、灌注桩、预制梁板、靠船构件、泵平台、沉箱(含填充料)、砼压块、基床块石、系船柱、快速脱缆钩、栏杆、高杆灯、码头护舷、岸域导标基础、拆除废料清运和按相关部门要求办理与施工有关的方案论证、通航安全评审等。
2.2工程规模: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3工程工期: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4工程地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5工程概(预)算: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国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港口与航道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8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免费。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办理单位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8.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8.2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9.招标文件答疑联系方式
投标人请注意: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站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0.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0年8月24日23:00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20)39009858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南沙管理服务中心206室
注: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