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广州发展2”轮坞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广州发展2”轮坞修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3040-APB20200001)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广州发展2”轮坞修项目(第二次)
2.本次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广州发展2”轮坞修项目(第二次)书,组织进行维修、装修、拆装维护、调试、试航及其他相关服务,并完成相应验收工作。
2.2服务期限、服务方式:
2.2.1服务期限:自船舶进厂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含在坞天数)。厂修期间施工应连续作业,除非遇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船舶须按时完工出厂。
2.2.2服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
2.3本次招标设置投标限价: 160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投标限价,否则有效性审查不通过。
2.4投标报价含增值税。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盖电子公章。)。
3.2投标人具备条件:承接船舶修理厂址位于中国境内,拥有能承接“广州发展2”轮主尺度的自有生产船坞(“广州发展2”轮主尺度:总长199.99米,型宽32.26米,型深18.00米),能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坞期。(提供承诺函)
3.3招标人船舶航行于中国南(广州)北(秦皇岛)沿海航线,长江沿线(江阴)至北方(秦皇岛)沿海航线,投标人厂址偏离船舶航线的最小航程应在80海里(含)以内,若超过80海里以上,投标人需支付给招标人船舶全程往返绕航燃油费用,按实际航程每海里450元计算。(提供承诺函)(投标人自行计算,若超过80海里的需出具支付产生绕航燃油费用承诺函,在80海里内的不需出具)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05 月 26 日9:00至 2020 年 06 月 01 日17:00时(北京时间,同下)。
5.2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限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售后不退;户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州银行森保支行;收款账号:800112695103015。
注:①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报名申请同时将标书费转账到指定账户,转账成功后,须提供转账凭证扫描件、开票信息及收件地址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dynjlzb@126.com)。
②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标书费审核环节录入标书费购买信息且上传转账凭证,经复核通过方可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③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5.3 购买标书事宜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20-38730952-8106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6.4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7.投标确认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与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 年 06 月 17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
注:①为便于投标人顺利完成开标解密,招标人在广州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1号评标室提供现场支持服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现场或不到现场,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②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未在广州发展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11.其他事项
11.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1.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1.3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1.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ynjl.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工 |
招标人联系人:陈桥生 |
|
电话:020-38730952-8008 |
电话:020-37851597 |
|
传真:020-38731486 |
传真:020-38750050 |
|
电子邮箱:gdynjlzb@126.com |
电子邮箱:chenqs@gdg.com.cn |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 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416 |
|
邮编:510000 |
邮编:510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