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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船员租用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24 11:26:12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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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2026-2028年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船员租用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26-2028年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船员租用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服务的内容: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船员租用公司采购,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标的: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广州发展3、广州发展4”轮船员租用(船舶配置无限航区船员)。

2.2服务期限:2026年 月 日至2028年 月 日(24个月)。

2.3提供服务的地点: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广州发展3、广州发展4”轮。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或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或海洋船舶船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3 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声明)

3.4 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必须有不少于10套以套派形式派出的船舶总吨28000及以上的散货船或船舶总吨15000及以上的杂货船船员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业绩的时间以合同有效期在2023年1月1日之后且有效期不少于1年为准,1艘船舶的配员服务为1套业绩,不同时期对同1艘船舶的配员服务按1套业绩计算,套派业绩系指套派上述两种船型的业绩数量之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1日,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2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在该平台下载电子标书。标书款支付方式为电汇,不接受现金。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3标书购买费用请电汇(以投标人名义电汇)至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

账号:0200006309067043940

注:招标代理机构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至报名时所留邮箱,自行下载)。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2名且项目不缺乏竞争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导致项目明显缺乏竞争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3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转入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4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和广州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1号会议室。

本次招标采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操作,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

12.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bjz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3.其他事项

13.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中标,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3.3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

  1. 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 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711310370

电子邮箱:chenqs@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416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工、黄工

电话:020-87575800-814

传真:020-87575800-823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2026年3月24日

 

附件一:项目异议函

项目异议函

 

致:异议受理单位/部门: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现就 招标人的招标项目提出异议。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提起人: (公司名称)(盖章)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联系电话:

 

或:

异议提起人: (公司名称)       

地址:邮编:

异议提起人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和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