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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投资及其属下公司2018-2021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9/03 16:18:31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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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2021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 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2021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2021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服务的规格、数量及技术等内容。

本项目为新能源投资公司2018-2021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共分两部分需求;需求一为车辆租赁服务,需求二为驾驶服务;车辆租赁服务包括提供租赁车辆,驾驶服务包括车辆驾驶服务(包括日常调度管理人员的服务);招标人及其下属企业分别独立与中标人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具体详见商务规范书)。中标人为招标人业务正常运作提供有力的车辆保障和驾驶服务支撑。

中标人负责为招标人三年内陆续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和驾驶服务。三年内长期(36个月)租赁车辆11台,短期(10个月,具体提车时间在三年服务期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租赁车辆16台和驾驶服务2人。招标方及下属子公司(包括以后新成立的子公司,如有)可根据实际用车需求,调整(增加或减少)租赁商务车和小轿车的租赁数量,按照同等单价结算。

具体以本项目用户需求及合同为准。

2.2服务的时间要求:2018年至2021年。

2.3服务的地点及方式:招标方及下属子公司广东省内的用车及驾驶服务。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客车租赁服务的内容,同时具有相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客车租赁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业绩至少一项(必须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合同首页、合同显示提供客车租赁服务内容部分、服务期限、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4日,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收款帐号:3602000109000326441。

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转入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 年9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1号会议室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本次招标全流程在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运行。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

1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电话: 020-37851362

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05

13.其他事项:

(1)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中标,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login)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ebid.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壮观

招标人联系人:章工

电话:020-83541705、13719205234

电话:020-37851362

传真:020-83568592

 

电子邮箱:gmetb2@126.com

电子邮箱: zhangfan@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05

邮编:510060

邮编:510000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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