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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荔新公司2018年#2机组A修普通借工配合项目(标段二)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8/31 18:49:53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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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荔新公司2018年#2机组A修普通借工配合项目(标段二)

招标公告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就中电荔新公司2018年#2机组A修普通借工配合项目(标段二)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电荔新公司2018年#2机组A修普通借工配合项目(标段二)/2150-CPB20180155。

2.本次招标内容:

序号

专业配置

数量(人)

计划工日

备注

1

汽机

11

726

发包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相关专业人数,有权视人员工作态度、专业技能水平要求承包方更换

2

锅炉

8

528

3

电气

10

660

4

热控

10

660

5

环保

5

330

6

焊接

2

132

7

金检打磨

3

198

总计

 

49

3234

-

 

2.2服务期限、服务方式:

2.2.1服务期限:自#2机组A修开始至A修结束共55天(具体视实际情况确定)。

2.2.2服务方式:#2机组A修检修配合项目49人,人力策划按3234工日。项目完工后,承包方提供实际工日,经发包方审核后按实结算。白天班按1个工日计,晚上加班按加班小时折算工日(8小时为1个工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倒班时,按倒班小时折算工日。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或经营范围内具有为电力工程安装、维护、检修技术咨询服务的。

3.3投标人具有自2014年1月1日以来1个及以上电厂检修类项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签字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部分,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10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转账。售后不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收款账号:120905690610808。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7.投标确认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与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大写: 壹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和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一楼105室(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71号)。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2.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延华、严宏伟、赵亮

招标人联系人:杨俊

电话:020-37860557、37860560

电话:020-36282853

传真:020-87768198

传真:020-36385850

电子邮箱:xiaoyanhua@ebidding.com

电子邮箱: yangz@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71号

邮编:510080

邮编:510160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