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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燃气集团2026-2028年度中低压燃气 管道工程勘察服务年度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13 16:09:27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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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就广州燃气集团2026-2028年度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勘察服务年度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2026-2028年度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勘察服务年度招标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服务的内容:

2.1.1招标范围:广州燃气集团属下分公司(含: 东、南、西、北区分公司)、子公司(含东部、南沙、花都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广州燃气花都有限公司)非依法必须招标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勘察服务项目(包括线路全线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程物探和红线内埋地管道工程竣工测量等)。招标人属下子公司(东部燃气、南沙燃气、花都燃气、广燃花都)依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另行单独签订勘察年度合同。

2.1.2本次采购的勘察服务预测量如下:

2026年1月-2028年12月勘察服务预测量

序号

类别

单位

东区

东部

南区

南沙

北区

西区

花都发展

广燃花都

合计

1

工程物探

公里

80

150

49

50

150

100

21

50

650

2

工程测量(地形图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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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陆上地形图测量

公里

8

170

 

2

25

1

2

5

213

2.2

水下地形图测量

公里

0

4

/

2

2

0

/

0

8

3

岩土钻孔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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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陆上钻孔勘探(综合孔深、土质情况)(钻深)  

米

800

6800

/

200

4500

400

2000

3000

17700

3.2

水上钻孔勘探(综合孔深、土质情况)(钻深)  

米

0

2000

/

200

1000

400

/

200

3800

4

竣工测量(红线内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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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竣工测量(单项工程管道长度≥0.5 Km)

公里

50

60

40

20

30

30

10

5

245

4.2

竣工测量(单项工程管道长度<0.5 Km)

项

90

300

83

100

60

300

50

30

1013

 

注:以上勘察数量仅为估算,实际工作量以任务单为准,预测数量不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承诺。

2.1.3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招标人依法确定1或2名中标人。当完成资格及有效性审查后,若合格投标人超过4家(含4家)时,本项目确定2名中标人,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负责第一片区勘察服务工程量,授予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人负责第二片区勘察服务工程量;若合格投标人只有3家,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负责第一、第二片区全部勘察服务工程量。

勘察服务片区按以下区域划分,第一片区:北区、西区分公司,花都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广州燃气花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第二片区:东区、南区分公司,东部、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2.1.4投标人对各种类别勘察服务所响应的单价应是综合单价,在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最终结算价款按固定综合单价×最终实际勘察服务量结算。

2.2项目计划服务期:本合同服务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3提供服务的地点:广州市内。              

2.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312 万元(含6%增值税),其中:

(1)竣工测量单项>0.5 Km单项控制价为  2500 元/ Km;

(2)竣工测量单项≤0.5 Km单项控制价为 1800 元/宗;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否则有效性审查不通过。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3.2.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3.2.2同时具有①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②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 10 月 14 日8:30至2025年 10 月 24 日17:00,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收款账号:3602000119200766074。注: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如采用支票或者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须交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给招标人。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 11 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和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 2 号评标室。

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开标现场或不到现场,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2.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 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 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5.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潘工

电话:020-3785214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304室

邮编:510500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2楼
监督电话:020-37850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