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瑞华新能源电动船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瑞华1”轮船员劳务派遣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广州发展瑞华新能源电动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广州发展瑞华1”轮船员劳务派遣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发展瑞华1”轮船员劳务派遣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广州发展瑞华1”轮全船船员劳务派遣。
2.1.1 船舶概况:本船是以双电(锂电池+超级电容)为动力,采用两台直翼全向推进器作为其推进和操纵装置的内河新能源电动自卸货船,本船采用带式输送机用于货煤的自卸,卸货能力为1000t/h。船舶总长70.5米,推进电机额定功率160KW(双电机),总吨1970吨;航区:内河B级航区(主要航行于广州珠江内河航道,往返于珠江电厂煤码头至旺隆电厂区间)。
2.1.2船员配备:船长1人、大副或二副1人、三副1人、水手2人、轮机员1人、机工1人,共计7人(最终以海事局审定的最低配员为准)。
2.1.3主要工作内容:负责配合船舶试验,船的航行、日常管理、生产作业以及日常保养维修等工作。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2.3项目地点:“广州发展瑞华1”轮。
2.4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为 1 年,自双方约定船员上船之日起一个自然年度。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具备船员劳务派遣资质,包括船员派遣资质、专业的管理人员;
3.3 2015年1月1日以来内具有内河千吨级以上的散货船员服务业绩;
3.4 拟派项目的船员须有从事相应船舶及岗位的资历(其中船长原则上须具三年以上本职经验);
3.5 在委托的范围内管理船员,遵守海事、内河管理法规和国内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发包人的要求;
3.6 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3年内不曾有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无被政府及行业组织处罚的经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22 日- 11 月28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发展瑞华新能源电动船有限公司417室(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给招标人,办理报名手续。
5、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21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发展瑞华新能源电动船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
联系人:邓开宣
联系电 话:020-37850331
监督投诉电话:020-377850586
广州发展瑞华新能源电动船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