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拟就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启动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改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名称: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启动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改项目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范围:
投标方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1.1 按照启动锅炉运行要求、本技术规范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投标方负责提供一套完整的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2.1.2 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必需的安装详图和相关资料。
2.1.3 提供所有安装和调试服务,直到所提供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能满足全部功能要求。
2.1.4 提供构成CEMS所必需的全部硬件、机柜、内部连接预制电缆、安装所需的材料和全部附件等,烟气流量测量烟囱直管段长度不能满足测量条件,需加高烟囱由投标方负责材料和改造;需要高空作业时,投标方负责搭设作业平台及其平台所需的材料。
2.1.5 向招标方提交所有最终安装、接口资料和图纸,以便招标方能顺利地开展工作。投标方提交的技术资料都随设计进程而更新,以便及时反映当前的设计内容。修改版本号在图标的版本栏内用数字或字母表示。
2.1.6 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按时发运CEMS至天然气发电公司。
2.1.7 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安装详图并进行现场安装及调试。
2.1.8 负责培训招标方的运行和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并使这些培训人员能熟练地操作、维护和调试CEMS。
2.1.9 为达到上述供货范围,与其它设备相协调,并负责相关的接口工作。
2.1.10 投标方全面负责通过业主方的验收和当地环保部门的验收以及协助取证等工作。
2.2 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天然气电厂内。
2.3 工期:合同签订日起40天内完成。(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招标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已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再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1.2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拥有不少于一项烟气分析设备或烟气监测系统(CEMS)的供货或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签字页(含有签字、盖章)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供货内容部分,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3.1.3 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无被政府行政处罚的记录等。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示期: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
5、有关此次投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招标人: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71号科技公司403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36385857
邮箱:lxk1807@139.com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