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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印刷品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0/29 17:13:59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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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印刷品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4000-CPB20210040 )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印刷品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印刷品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服务的内容:
2.1.1招标范围: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工作所需的印刷品设计排版、编辑校对,专业印制、运输送货上门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1.2本次采购的具体要求如下:
1、招标文件中印刷品需求明细表中的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双方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量乘以中标人报价予以结算,不得以数量多少拒绝接单或增加报价。如项目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率有调整的,则不含税价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2、接到采购需求通知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毕并送货上门(送货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集团总部、东区分公司、西区分公司、南区分公司、北区分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及属下营业厅的指定地点);应急(小批量)必须在招标人书面通知二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运输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印刷品报价含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印刷品的编辑排版、印刷、包装、装卸、运输等费用;
4、提供印刷品各种名称和规格不同批次的详细报价;
5、合同期内的印刷品种、数量、批次,按招标人工作需要增加或减少,其结算价格不变;
6、在合同期内新增加印刷品,其结算价格以中标印刷品的规格、数量、批次、印刷要求为基准价;
7、对招标人的印刷品要有严格的保密措施,不得随意扩散招标人印刷品或底稿,应对废弃印刷品采取妥善处理,造成泄密的招标人将终止合作并诉诸法律;
8、招标人各种印刷品的规格和种类是不断变化,要完整保留和更新招标人印刷品的底稿、版式,随时配合招标人发送可编辑设计电子版并保证印刷的高效、快捷;合同履行完毕后,中标人需将合同期内制作的所有印刷品可编辑设计底稿电子版汇总交由招标人。
9、印刷品发现有印刷、文字、图片错误的应立即采取办法进行补救,如属非招标人原因的印刷错误必须免费重印,其他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10、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印刷品业务需求,为招标人开具交货签收单。招标人验收合格并签字后,凭招标人需求书、签收单、中标人开具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待招标人核实价款且收到中标人出具的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予以支付。
11、中标人发生不能交货或交货数量、规格质量和交货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制作错误或非招标人责任的其他情况对招标人产生较坏影响的的情况,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招标人支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货款总额 5% 的违约金。逾期未完成的,中标人每逾期1天,向招标人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1%违约金。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3提供服务的地点:广州市内。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3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8日,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收款账号:120905690610808。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4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和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1号评标室。
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开标现场或不到现场,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2.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5.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gmgitc.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37852015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4楼
邮编:510500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项目联系人:陈超、林程宏、赵亮
电    话: 020-37860557、020-37861076
电子邮件:zhl@ebidding.com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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