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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保安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07 20:07:12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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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编号:1000-CPB20210010)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保安服务采购
2.本次招标内容:
2.1工作范围: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共13家单位所属的厂区和办公场所等区域的保安服务工作,保安人员配置总人数为190人。(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服务期限:项目承包期限为三年。合同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内,按照1+1+1的模式确定实际的服务期,即:将合同期均分为3个年度期间,在前两个年度期的第10个月之前,由广州发展组织分别对承包方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若考核及格,则顺延至下一年度合同期间;若经考核不及格,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2.3服务地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黄阁场站保安服务项目位于南沙区黄阁镇留东村、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南沙板头灰场保安服务项目位于南沙区板头村得意电子厂斜对面,其他服务地点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坦头村。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556万元(含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总公司授权书(格式见投标文件附件6)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3.2投标人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在广州市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 2.持有广东省或其他省份、直辖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广州市成立分(子)公司、并以分(子)公司名义取得市局核发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扫描件)。
3.3已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格式与内容提供《投标人声明》。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提供1项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经完成或正在提供服务,且服务期已满一年的保安服务点,该保安服务点的保安人员配置不少于60人的业绩;
注:(1)必须是专业保安服务的业绩,须提供投标人与委托方签订的保安服务项目合同(含有保安工作内容的物业服务项目或其它非保安服务项目不计算业绩);(2)分公司投标的,只认可分公司的业绩;(3)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内容页、服务期页、保安人数页、签字盖章页等页面)扫描件。若合同对保安人员数量未作约定的,须补充提供委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同一个产业园区、同一个厂区、同一个集团公司、同一个单位系统的服务点受托人分别与多家委托单位签订合同的,若投标人提出属于同一个服务点的,需由投标人提供相关的书面文字说明后方可认定为1个保安服务点,保安人员数量按与多家委托单位签订合同的保安服务人员总人数计。
3.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社保缴纳文件。社保缴纳文件是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连续3个月(含)以上在投标单位投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连续3个月(含)以上在投标单位投保的在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结果的打印扫描件或截屏(截屏须包含网址信息)。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6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1年9月8日9时00分至2021年9月18日16时00分,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转账。售后不退。(开户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帐号:441160620018800017140)。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7.投标确认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与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20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缴纳形式。如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现金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转出,缴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个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开标当天招标人在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2号会议室提供网上开标工作指引。
温馨提醒: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准备好投标文件的密封信封作为解密的备选方案(密码信封是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时,除“.etnd”格式之外生成的“.txt”文档,文档中的字符串即为密码信封,详情可见电子采购平台登陆后->首页->操作手册->供应商部分-招标(非招标)分册)。
1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就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3.其他事项
13.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3.3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jjl.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招标人联系人:张维平  
电话:020-61101333-1865 电话:020-39912612;18613039145
传真:020-83310183 传真: 020-37850800
电子邮箱: gjjldlb@sina.com 电子邮箱: zhangwp@gd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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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