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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综合档案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7/28 14:57:33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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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综合档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综合档案管理服务。

2.招标范围:

2.1投标人根据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的要求,为建设2×6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项目提供全过程档案管理的咨询、收集、整理、数字化和创优服务等。(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2.2项目计划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档案管理通过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为止。

2.3提供服务的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园区。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投标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承诺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须持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类似规模(指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燃煤电厂、燃气电厂、热电联产电厂等大型火力发电或核电项目)的档案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其他能显示机组容量的证明材料等)。

3.4拟投入本项目的档案管理技术负责人员须具备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及以上职称,并至少主持过一个类似规模(指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燃煤电厂、燃气电厂、热电联产电厂等大型火力发电或核电项目)的档案服务项目,须提供任命书或业主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3.5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8月07日,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 建行广州帝景大厦支行 ;收款账号:4400 1491 2040 5300 1534 。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账成功后,须提供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及招标代理机构邮箱:83492175@163.com)。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9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公告信息)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和广州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南沙管理服务中心211室。

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开标现场或不到现场,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2.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1. 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 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5.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zjjl.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0-39000375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 020-83492175

电子邮件:83492175@163.com

购买文件联系人:吴工

电话:15013127662

 

招标人: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