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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水处理石膏浆干化脱水处置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3/23 18:22:53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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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2021-2023年水处理石膏浆干化脱水处置服务【重新招标】(项目编号:2030-CPB20200035)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21-2023年水处理石膏浆干化脱水处置服务【重新招标】。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内容。
投标人将脱硫废水预处理系统新产生的石膏浆(含水率80%左右)平均约20吨/天(以实际产量为准)及净水一期沉淀池内储存石膏浆进行干化脱水并外运处置,方案由服务单位自行设计(方案需报甲方审核通过)、干化脱水设备由服务单位提供,系统运行人员及设备运行维护均由服务单位负责。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本次招标评出一位中标人,一位后备中标候选人,具体如下:
(1)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2)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石膏浆干化服务合同,合同期内综合包干单价不变。后备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签订石膏浆干化服务框架协议,综合包干单价按框架协议内容结算。
(3)本项目采用综合包干单价进行报价。
(4)当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能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履行,招标人有权在单方面免责终止合同,并直接选择后备中标候选人负责本项目石膏浆干化服务。
2.2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3提供服务的地点:广州增城区
3.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投标人声明格式)。
3.3 投标人须是属于建材及相近行业或近3年拥有承担燃煤电厂石膏等副产品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的法人单位。
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商誉,如没有不良欠款记录、重大法律诉讼记录等。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详见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指引和CA办理指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03月24日00:00至2021年03月30日23:59时(北京时间,同下)。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收款账号:3110910037672011545。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和广州增城区新塘镇环保工业园温涌路5号中电荔新生产调度管理中心3楼303评标室。若投标人来现场参与开标须自带电脑及身份认证CA(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把电子密钥)。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温馨提醒::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准备好投标文件的密封信封作为解密的备选方案(密码信封是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时,除“.etnd”格式之外生成的“.txt”文档,文档中的字符串即为密码信封,详情可见电子采购平台登陆后->首页->操作手册->供应商部分-招标(非招标)分册)。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招标人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招标人集团公司投标。
12.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电话:020-82690988-3315
联系地址:广州增城区新塘镇夏埔工业园温涌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项目负责人:巫克纯、张浩林、沈飞凡、胡健荣
项目联系人:胡健荣 
电话:15360593506
电子邮件:hujr@gcbidding.com


招标人: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