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发展2021-2026年度车辆租赁集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1000-CPB20200028)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2021-2026年度车辆租赁集采项目
二、项目情况:本项目主要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包括子公司及合同期内新成立的企业,如有)提供日常公务及生产经营业务用车,包括安排车辆和驾驶员供日常公务及生产经营业务使用,并接受承租单位日常用车统一调度安排,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说明”。
本次招标事项由招标人负责。中标人分别与需求单位[招标人及其属下企业(包括子公司及合同期内新成立的企业,如有)]签订租赁服务合同,各需求单位承担的义务及责任以实际服务情况及其与中标人签订的租赁服务合同为限,各需求单位之间无任何连带责任、担保责任。
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租赁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且出租方向承租方交车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三、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四、最高限价: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595万元(不含税)。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缴纳形式。如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现金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个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如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唯一授权(独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并提供投标人及其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广州市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证书扫描件。
3.2016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由大到小排序)前五位的业绩累计金额须超过1500万元,且其中包含一份业绩为服务期一年或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公务车辆租赁服务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显示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若为框架合同,则提供结算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服务期限、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同未提供该业绩)。
4.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有关格式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5.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有关格式内容签署盖章“车辆及驾驶员服务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壹份。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请在售标期内2021年03月19日至2021年03月26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登记报名并下载电子标书。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2)发售时间:2021年03月19日08:30至2021年03月26日17:30时(北京时间,同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帐号:3110910037672019991)。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账成功后,须提供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ixf@gcbidding.com。
3.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通过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醒:已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认CA证书的有效期,以免由于CA证书过期造成无法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等问题。
4.投标确认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文件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
4.开标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标当天招标人在广州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2号会议室提供网上开标现场指引。
温馨提醒:各投标人可提前准备好投标文件的密封信封以免CA出现故障无法解密(密码信封是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时,除“.etnd”格式之外生成的“.txt”文档,文档中的字符串即为密码信封,详情可见电子采购平台登陆后->首页->操作手册->供应商部分-招标(非招标)分册)。
十、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提出(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十一、其他事项:
1.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中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3785038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2楼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秀凤、盛菲、池锦俊、沈飞凡
电话:15240678910
电子邮箱:lixf@gcbidding.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购买文件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4006168889-81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01999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 ;14:00 ~ 17:30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