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2021-2022年度交通车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2030-CPB20200039)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交通车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如下:
2.1 项目内容:负责承接新塘片区5家单位(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塘热力有限公司)的职工上下班交通车服务工作,需提供班车线路共14条。本项目由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组织招标,中标单位与上述5家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共2年。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2.3投标报价含增值税。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前述材料提供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须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方)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承担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类似交通车服务项目业绩,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首页、合同显示交通车服务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3.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3.1~3.2项要求;
(2)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以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3月10日09:00至2021年3月19日17:30,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收款账号:3602000109000326441;用途或备注:2030-CPB20200039标书费。注:(1)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2)投标人需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标书费审核环节上传转账凭证。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9.投标保证金: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缴纳形式。如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现金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个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开标当天招标人将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夏埔工业园温涌路5号中电荔新生产调度管理中心3楼303评标室提供网上开标指引。
温馨提醒: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准备好投标文件的密封信封作为解密的备选方案(密码信封是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时,除“.etnd”格式之外生成的“.txt”文档,文档中的字符串即为密码信封,详情可见电子采购平台登陆后->首页->操作手册->供应商部分-招标(非招标)分册)。
1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邀请函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招标人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招标人集团公司投标
13.其他事项:
13.1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中标,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82690988-3313/18819248654
联系地址:广州增城区新塘镇南埔村温涌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3544117
电子邮箱:A83544117@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异议申诉电话:020-3785089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2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