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工业园明珠能源站及大唐电厂配套管线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编号:JG2021-11148]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15日00:00 至 2021年7月19日23:59止),具体如下:
第一候选人:(主)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总报价(万元):246.6023;总得分:90.40;项目负责人及其证书编号:宋玉银/NO.103339088。
第二候选人:(主)成都华润燃气设计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万元):256.0000;总得分:80.70;项目负责人及其证书编号:余祖强/NO.073330651。
第三候选人:(主)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投标总报价(万元):238.0000;总得分:78.10;项目负责人及其证书编号:白红峡/NO.(2018)100095。
(主)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未提供“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的证明或承诺,不符合《资格审查表》第6点;
(主)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成)广东省工程勘察院:未提供“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的证明或承诺,不符合《资格审查表》第6点;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未提供“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的证明或承诺,不符合《资格审查表》第6点;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未提供“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的证明或承诺,不符合《资格审查表》第6点;
(主)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投标人提交的业绩证明资料中缺少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不符合《资格审查表》第7点;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人提交的业绩证明资料中缺少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不符合《资格审查表》第7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蔡工 联系电话: 020-3820031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 020-83639364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