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主机设备采购(第二次)[JG2020-3770]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11日18时30分至 2020年12月14日23时59分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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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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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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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万元) |
154503.8583 |
19846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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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
合格,满足招标要求 |
合格,满足招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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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应满足本合同工程建设的设备安装进度,应保证及时和配套的完整性。供货周期为从合同生效后开始计起至合同设备全部到货至合同现场为止。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为: 第一台(套)合同设备应于合同生效后18个月内交付完毕; 第二台(套)合同设备应于合同生效后20个月内交付完毕。 |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应满足本合同工程建设的设备安装进度,应保证及时和配套的完整性。供货周期为从合同生效后开始计起至合同设备全部到货至合同现场为止。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为: 第一台(套)合同设备应于合同生效后18个月内交付完毕; 第二台(套)合同设备应于合同生效后20个月内交付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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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能力条件 |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方具有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3、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方在国内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单台套容量F级(单台套容量390MW及以上)或更优机型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投运业绩。 |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方具有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3、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方在国内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单台套容量F级(单台套容量390MW及以上)或更优机型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投运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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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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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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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20-39000375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3785077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2楼
招标人: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