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防爆电磁阀采购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于2020年02月2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防爆电磁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000-BPB20190070/ 0692-196B03350687)国内公开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澄清/更正:
1.《第一章 招标公告》“3. 合格的投标人条件”内容澄清/更正
原文为:“3.3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压力管道元件:品种范围:电磁阀或截止式电磁阀或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防爆电气)”
修改为:“3.3投标人须提供:(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压力管道元件:品种范围:电磁阀或截止式电磁阀或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防爆电气)或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产品种类:防爆电动执行机构、电磁阀类产品)。”
2. 《第三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内容澄清/更正
原文为:“3. 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压力管道元件:品种范围:电磁阀或截止式电磁阀或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防爆电气);”
修改为:“3.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压力管道元件:品种范围:电磁阀或截止式电磁阀或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防爆电气)或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产品种类:防爆电动执行机构、电磁阀类产品)。”
3. 《第三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4:商务、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内容澄清/更正
原文为:“6. 以往使用情况——所投产品从2017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的销售业绩(累计销售数量)(按投标人提供的采购合同或协议进行评分)”
更正为:“6. 以往使用情况——所投产品从2017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的销售业绩(累计销售数量)(按投标人提供的采购合同或协议进行评分,如采购合同或协议中无具体数量的,需同时提供由采购方出具的上述时间范围内的采购量证明)”
4.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内容澄清/更正
原文为:“(二)技术规格书——1.2——5、GB/T 394-2018《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二)技术规格书—— 4.2 应符合1.2所列标准的检验和测试要求。”
修改为:“(二)技术规格书——1.2——5、CJ/T394-2018《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二)技术规格书—— 4.2 应符合1.2所列标准的检验和测试要求(CJ/T394-2018中6.6对额定流量的要求除外)。”
5. 原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6日”现延长至“2020年3月11日”。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审查表、投标文件资格及符合性内容索引和投标人资质、资信证明文件等涉及的上述同类内容同步更正。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詠淳
电话:020-66341905(项目负责人)
电子邮箱:zyc6634@163.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招标三部)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