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数据中心超融合服务器扩容采购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须提供其总公司授予其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函(格式自拟)。
(二)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是所响应货物的生产商或其授权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参与响应的,须提供货物生产商授予其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函(格式自拟)。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和授权经销商不允许同时参与响应,否则授权经销商的响应无效。
(三)业绩要求: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的超融合一体机类似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
(四)响应人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响应人声明格式)。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