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对标准气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就该项目以密封报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响应人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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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图号/材质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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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0160345 |
标准气体;带瓶;8L/瓶;一氧化氮:20mg/Nm³ 二氧化硫:20mg/Nm³ 一氧化碳:200mg/Nm³ |
2 |
瓶 |
1.品牌:大连大特 2.供方提供气体的质量合格证纸质版及电子扫描版。 3.供方提供压力容器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4.标准气体不确定度不超过±2% 5.货期要求: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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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0160342 |
标准气体;带瓶;8L/瓶;一氧化氮:40mg/Nm³ 二氧化硫:40mg/Nm³ 一氧化碳:400mg/Nm³ |
2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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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0160341 |
标准气体;带瓶;8L/瓶;一氧化氮:80mg/Nm³ 二氧化硫:80mg/Nm³ 一氧化碳:800mg/Nm³ |
2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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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0156987 |
标准气体;带瓶;8L/瓶;二氧化氮:41mg/Nm3 氮气:平衡 |
2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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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0156984 |
标准气体;带瓶;8L/瓶;二氧化氮:25mg/Nm3 氮气:平衡 |
2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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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0156985 |
标准气体;带瓶;8L/瓶;二氧化氮:15mg/Nm3 氮气:平衡 |
2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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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00156982 |
标准气体;带瓶;8L/瓶;氧气:23% 氮气:平衡 |
2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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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00156980 |
标准气体;带瓶;8L/瓶;氧气:12.5% 氮气:平衡 |
2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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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0156983 |
标准气体;带瓶;8L/瓶;氧气:6.5% 氮气:平衡 |
2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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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0156974 |
标准气体;带瓶;8L/瓶; 氮气:99.99% |
2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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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00168784 |
标准气体;甲烷天然气;是否含瓶:带瓶;含量:高纯度;规格:8L;平衡气:无; |
1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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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00168782 |
标准气体;标准气体;是否含瓶:带瓶;含量:乙烷9. 9%氮气平衡;规格:8L; |
1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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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00168778 |
标准气体;甲烷标准气;是否含瓶:带瓶;含量:40%LEL;规格:8L;平衡气:N2; |
1 |
瓶 |
2、送货地址:广州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厂区内。
3、发货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装卸及承担运输、装卸、保险费等运保费。
4、付款方式:在满足以下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到货部分合同价款的100%:
A、发包方收到货物 B、货物验收合格 C、收齐合同总价13%增值税发票。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报价响应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符合要求;
3、没有被发包人或关联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报价原则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决该报价响应人的报价:
1.1、没有对所有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如少报、漏报或单项报价为零的;
1.2、不同报价响应人中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1.3、没有按采购项目描述要求(如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供货期等)报价;
1.4、报价响应人报错价,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的,经发包人核实批准的。
3、参与报价响应人应了解清楚物资需求后再报价,如成交单位无故拒绝供货,则按发包人的相关制度考核。
4、报名及报价时间:报名开始时间:【2026-03-25 10:30】,报名结束时间:【2026-03-30 9:3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3-30 9:30】。
四、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开启报价。
2、总报价最低的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果两家或以上的报价人总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1)选择货期(工期)短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2)不要求货期(工期)或货期(工期)相同的,则相同报价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低报价还是相同的则以电子平台系统排名第一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3、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4、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限内在规定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注:若采购项目总金额大于或等于五万元,则双方需签订纸质版合同,合同模板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项目总金额小于五万元可以不签订纸质版合同,中标方以收到发包方的发货通知书为准)。
5、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或在报价过程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如供应商在参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登记、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在诚信、交付、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发包人根据不良供应商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不同期限参与发包人的招投标及采购活动资格,并上报广州发展。
五、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报价要求
1、响应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并在线报价。
2、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须进入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七、如有其它报价说明请上传至附件栏。
八、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 张工:13423677930
技术联系人: 王工:13028361690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工:020-39000342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
2026年3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