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至2026年4月生产用物资(生产用纸)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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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至2026年4月生产用物资(生产用纸)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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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项目实施业绩要求;响应人具有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 1 个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供纸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包括包含签约双方名称、能证明供纸内容的合同页、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