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6月天然气站场四氢噻吩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发包人拟实施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6月天然气站场四氢噻吩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的供货以询比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各单位进行参与。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2024年1-6月天然气站场四氢噻吩及其相关服务。
2、项目内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是天然气站场加臭剂四氢噻吩的采购及其运输、加注、应急抢险等相关服务,拟分批次采购四氢噻吩共约30吨,采购实际数量及批次以采购人采购计划为准,采购人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5天内完成当次供货。
3、服务地点:按采购人的时间计划要求将所需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广州市区域范围内)。
金山门站: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金山大道江南村
广源门站: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
黄阁门站: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留东村
北兴门站: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杨二村
鳌头门站: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大凼村
石滩门站: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麻车村
吉山LNG站: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岐山路183号
横沙调压站:广州市花都区赤坭大道横沙村
太和调压站: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825号
田心调压站:广州市白云区沙滘街4号
亚运村调压站:广州市番禺区石碁官涌村
火村分输站:广州市黄浦区科朗路
其它临时指定地点。
4、供货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资质要求:
3、响应人提供所投产品的供货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供货量在15吨以上(含15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供货日期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日期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公开询价,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时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三、 报价须知
1.本次项目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 2023年12月12日;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 2023年12月12日,供应商应在文件获取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2.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
4.报价文件递交: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系统上传至本项目报价附件。
5.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77号
联系人:崔工
电话:020-3873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