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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2023年废旧车辆回收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23 14:48:26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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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函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2023年废旧车辆回收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内容: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2023年3台车辆已到期报废,拟委托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回收地点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资质要求:具有车辆报废回收业务或具有相应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详见服务内容。

南区分公司拟对3台车辆进行报废回收处置(附件:车辆证明材料见),现公开询价具有汽车报废回收资质的单位对该3台车辆进行回收处置,该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上门拖车、提供车辆报废回收、拆解等注销及相关事宜的服务。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本项目不设限价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询价人组织评委对密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报价最高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高者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由最高报价相同的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首选中标候选人;如二次报价后报价还相同,则最高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中提交报价最早的投标人为首选中标候选人(按平台收到报价时间为准)。

4、成交结果由询价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及缴费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规定的地点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询价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全部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本文件中附件1格式的报价函、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资质文件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月   日  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3、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238号达镖国际8楼804室  邮编:510635

联系人:杜兆荣   电话:18566439028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