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发包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拟开展工作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000-BIP20230033),现就本项目的产品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站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市内。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须提供联想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详见用户需求书,该项目报价含13%税。
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开启报价,然后由评审小组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和用户需求书、合同条款要求,报价(税前)最低且含税报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税前)次低且含税报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自行拆、改配的货物,所有货物由原厂商物流直接配送,同时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出货证明函、售后服务承诺函。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应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本文件中附件1格式的报价函(签名盖章,提供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主要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8:0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3.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06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20-37852161
注:若各报价响应人在使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时有疑问,可在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电话咨询平台服务专线020-37850929。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6 日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