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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心23及24楼窗帘更新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12 11:34:16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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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发包人拟实施发展中心23及24楼窗帘更新项目(项目编号:4000-BIP20230027),现就本项目的供货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密封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详见用户需求书

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及24楼。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详见用户需求书,该项目报价含税。

2.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开启报价,组织评审小组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采购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和用户需求书、合同条款要求,报价(税前)最低且含税报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税前)次低且含税报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有效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应在要求处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本文件中附件1格式的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12:0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3.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当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时,相关报价均无效。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07

联 系 人:谢生

电    话:020-37852062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