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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饮用水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18 13:27:39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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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饮用水 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采购项目内容:由供方负责供应鼎湖山泉桶装水约2000桶、鼎湖山泉支装水约400箱(饮用水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桶、瓶装饮用水的标准)。

2、发货方式:送货上门

3、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南沙区龙穴岛扬帆路新龙特大桥东龙穴岛汽车加气站。 

  4、服务期一年。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报价原则

请按照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数量为暂定量,双方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四、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委开启报价后对密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不含税报价最低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不含税报价次低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全部报价响应人的报价均明显高于同类服务或产品的市场价格水平,发包人有权取消本次成交结果。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不含税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五、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 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封面及要求处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函 (签字、盖章)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扫描件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1月23日9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含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加密打包报价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邮编:511458

联系人:刘敏

电话:020-84984761

邮箱:liumin@gdg.com.cn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