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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季度特殊劳保用品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27 11:07:09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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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拟参与报价人: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即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番中公路黄阁段23号半山广场A1幢二楼)现就2021年4季度特殊劳保用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2150-BIP20211238,采购内容见附件)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按有效总报价最低中标法选择供货单位,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1.报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人资金来源为自筹。鉴于我司与各业主单位存在结算周期较长等因素从而导致货款账期会滞后等情况,请各报价人充分考虑自身资金周转情况慎重参与;
4.各报价人主营业务为劳保类且需有供货业绩;
5.确定成交人原则:依据总报价(必须为有效报价)由低至高排名,总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成交人。如第一名出现弃废标情况,则顺延至第二名成交,以此类推;或由采购人重新组织询价;
6.关于弃废标情况,依照我司相关制度执行。如采购项目描述明确(如对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供货时间等描述有疑问者,须在报价前与计划人员沟通了解清楚),报价人未按要求报价,而导致授标后出现弃废标情况,或中标后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以及进口物资不能提供代理商授权证明、原产地证明、报关证等资料,以及报价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相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等情况,则按相关制度,列入我司黑名单,视情节严重情况相应挂起半年、一年、两年或永久挂起;
7.报价请含13%增值税(结算时需提供含13%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及运杂费(本次采购接受物流到货);
8.报价请务必注明品牌/生产厂家及最快货期等,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9.需对所有询价项目予以报价,少报或漏报均为无效报价;
10.在历史采购项目中,报名后多次未提交报价的单位,以及出现中标后供错货或货期无故拖延而影响现场使用等问题,根据情况不排除列入不良供应商的可能;
11.本次采购物资的收货地址:科技公司本部及各片区(含华北及南亚风电场);
12.收发票及合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番中公路黄阁段23号半山广场A1幢二楼电力科技公司,李广杰,13392608633。
注:如果采购项目总金额大于5万(含5万),则双方需签订合同,合同初拟版本见附件。待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及时订货。采购项目总金额小于5万则不需签订合同,中标方以收到我司的发货通知为准订货。
本项目经办人:李工 020-36282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