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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会展南一路燃气管道工程营运期航道措施服务项目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26/06/15 17:22:44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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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邀请函

广东省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广州航道所: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海珠区会展南一路燃气管道工程营运期航道措施服务项目,诚邀贵单位对上述采购项目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项目要求:
       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三、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详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2、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不变综合单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四、成交及合同签订
      1、采购人开启报价,然后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单一来源函第一条“资格条件”为成交候选人。

3、成交候选人报价不是合同签订价格的最终报价,采购人有权按照市场价格合理调整最终合同价格的权利。若采购人在审核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后认为条件不符项目要求,保留在本次报价中不确定成交人的权利。
      4、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到采购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邀请函、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五、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应在封面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6月30日 12时(北京时间),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3、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单一来源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238号8楼807室
联系人:邓荣辉

电话:18520311262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