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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门站-小洲调压站内检测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29 15:14:31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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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门站-小洲调压站内检测改造工程施工采购项目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实施 金山门站-小洲调压站内检测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 金山门站及小洲调压站需增加收、发球装置各一套,以及对金山门站和小洲调压站内的工艺管道等进行改造。        

2、项目内容:

  • 在金山门站内安装DN500的发球装置一套、小洲调压站内安装DN500的收球装置一套,以及其配套的管道、阀门、设备、管件等的安装。
  • 金山门站及小洲调压站内相应工艺管道、阀门、绝缘接头、管件等的拆除和安装。
  • 本项目范围内的管道、绝缘接头、管件、电缆等的采购等。
  • 将番禺大道冼庄立交旁的一个绝缘接头(DN500)更换为直管段。
  • 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3、服务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二、资格条件:(根据项目具体要求设置)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报价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报价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级以及GC2级。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C类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6.报价人提供至少1项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指设计压力≥1.6MPa的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或天然气场站设备管道安装工程)的业绩证明。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能证明设计压力和工程主要内容、时间等)扫描件或有参建各方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文件或有建设单位盖章的验收投产证明的扫描件(竣工验收文件或验收投产证明上要标明项目的设计压力和工程主要内容等,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业主出具验收投产证明为准。)。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公开询价,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时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压运行分公司,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三、 报价须知

1.本次项目报名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9 日至 2023年4 月7  日;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3 月 29 日至 2023年4 月7  日,供应商应在文件获取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2.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报价截止时间: 2023   年 4  月 11  日  15  时 0  分

4.报价文件递交: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系统上传至本项目报价附件。

5.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联系地址:天河区珠吉路13号             邮编:510000

联系人:庄工

电话:31601704

邮箱:zhuangbp@gdg.com.cn